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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台老李被判刑了为什么 他想把一棵南方红豆杉种到自家院子里

2007-06-01   杭州日报

  本报讯 在自家庭院里种一棵自己喜欢的树,这并不奇怪。可是不久前,天台有人因此被判刑。原来,他打算种的是珍贵的南方红豆杉。

  家住天台县福溪街道岙里村的老李是个做树生意的商人。他听人说红豆杉不仅可以防癌,种在家里水质也会变好,孩子喝了这样的水,会变聪明而且不会生病,就很想在自家庭院里种一棵。

  经人介绍,老李从街头镇某村买了一棵红豆杉。该树位于离村四五里远的山坳里,长在树木旺盛的山脚下,属集体所有。当地三位村民以1200 元的价格,将这棵碗口大小、五六米高的红豆杉卖给了他。

  去年12 月2 日,他带了十多个人亲自开挖,从中午到夜里,连树带根,还有上千斤重的土球都原封不动挖出来。

  当晚,当老李雇用的拖拉机正在运送红豆杉时,被天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查获,树当即种了回去。

  经鉴定,此树属于红豆科红豆属的南方红豆杉,系国家一级保护植物。根据刑法有关规定,老李因涉嫌“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”被天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最后,老李因认罪态度好,被判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2000元。

  拿到判决书,老李傻眼了,说自己做树生意有七八年了,没想到移植这么一棵小树,竟然也犯法了!

  办案的检察官提醒大家,移植树木时,要弄清楚,是不是珍贵树木或者说国家保护植物,否则像老李一样,触犯了法律就后悔莫及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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