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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鱼药使用中常见的几种错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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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5-20 《渔业致富指南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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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夏天的到来,鱼病也进入高发期。笔者在以往工作中发现,有些水产养殖户在进行鱼病防治时因鱼药使用不当,延误了鱼病治疗或导致鱼类中毒死亡,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。现将鱼药使用中常见的几种错误归纳如下,希望引起广大水产养殖户的重视。
一、阴雨天或缺氧浮头时泼药。鱼类缺氧浮头时不能泼药,否则会引起鱼类烦燥不安,甚至大批死亡。泼药应选择晴天、天气凉爽时进行。
二、泼洒未充分溶解的药物。未溶解的药物颗粒常被鲤、鲫鱼类误食而导致鱼类中毒死亡。药物兑水必须经充分溶解后再向全池均匀泼洒。
三、超剂量用药。用药需按照药物使用说明,计算好池塘面积、水深、药量。超剂量用药常会造成药物残留过高和鱼类中毒死亡。
四、使用过期失效的药物。使用过期失效的药物往往达不到防治的效果,在使用时,要注意药物的有效期。养殖户平时也可以通过目测检查,如有效的生石灰是成块成团的;有效的漂白粉是未受潮,呈粉未状不结块的,已结块的则失效;硫酸铜则呈蓝绿色结晶状,呈铁锈状的即为失效。
五、泼药只泼部分水体。泼药要全池均匀泼洒,不留死角,使整个鱼塘的池水同时达到药物作用的有效浓度,才能杀灭鱼体外部的病原体,否则会因泼洒药物不均匀,杀灭病原体不彻底,造成鱼病复发,导致鱼类死亡。
六、随意混用药物。常见药物中不有混和的确:漂白粉与生石灰,硫酸铜生石灰,敌百虫与生石灰。如敌百虫与生石灰混用,可生成剧毒的敌敌畏。(王锐、周文军、黄爱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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